2026年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本级)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西藏自治区科协”)是西藏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西藏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1.负责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
2.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规划,在区党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拟定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全区科技场馆建设和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3.全心全意为全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自治区科学技术政策和法规制订、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5.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6.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供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承担委托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7.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与港、澳、台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
8.负责对所主管的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监督管理,对地(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指导西藏反邪教协会工作,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反对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10.完成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协内设3个正县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处)、科学技术普及部、学会学术部;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自治区科普工作队。以上内设机构纳入西藏自治区科协本级预算。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为西藏自治区科协技术协会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科协(本级)收入预算3147.93万元,比上年增加347.19万元,上涨12.4%,主要原因是:休假探亲经费等人员补助增加;支出预算3147.93万元,比上年增加347.19万元,上涨12.4%,主要原因是:休假探亲经费等人员补助增加。
年初结转项目尾款2.76万元,主要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项目尾款。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3.27万元,比上年增加57.19万元,上涨29.17%,主要原因是:食堂运行补助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49.6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9.62万元(其中:37.62万元为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尾款)。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4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8095.04平方米,车辆1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3个,资金1135.7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 |
143 | 激发学会活力,提高科技工作者党性修养,推动科技社团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服务能力。 |
科普巡展 |
129 | 以可移动、高互动的方式,将优质科学教育资源投入社会,有效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不断提升公众科学素养。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协(本级)2026年无政府债券资金,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